既然前面的人说,市场给予这家公司的估值是将收入乘以五倍,那么我就在年经常性收入上乘以五倍,当然也考虑上通胀预期。
嗯,是的,这样的创业神仙也难救。这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,我们整个打仗过程中都是以小搏大。但是如果这个转让股东不是公司大股东的话,是机构投资人,一般他们很难给出这个条款,毕竟他是想转让退出。